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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 王超   信息来源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4-29

为切实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》等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(一)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,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。主要职责: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政策、纪律、程序等的教育培训,组织对考生的考核,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,公开有关信息等。

(二)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,负责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责任落实、工作制度、组织实施、信息公开等进行督导检查,加强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管,公示期间受理并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申诉。

(三)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,由5名博士生导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(其中博导2-5位)组成。负责审核考生材料、命制试题内容、实施考核流程、具体进行考核。专家小组配备秘书2人,负责考务组织、记录审查及考核情况、完成身份验证、操作考核系统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。

(四)成立研究生招生保障小组,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考核场所保障、网络带宽保障、考核设备用电保障、工作人员进出管控等工作,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。

、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

学院本次博士招生采用“申请-考核制”方式择优选拔录取,招生计划1人,专业为临床药理学(专业代码:1002Z3)。

三、考核方式

采用现场考核方式。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线下考核,应提前书面申请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考核,考核平台使用“腾讯会议”(备用平台“钉钉”)。

四、材料审核

申请考核制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,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。上传材料清单详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及复试方案》。

5月12日起学院专家小组对第二批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赋分。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,对审核结果负责。评分记录由秘书集中统一保管,任何人不得改动。评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,参加考核人数视生源情况决定(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0%),进入考核人员名单由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知考生。

五、单位考核

1.5月20日-5月24日安排线下考核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考生。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线下考核,应提前书面申请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考核。

2.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、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考核,每项满分 100 分。其中,外国语、专业课考核方式采用笔试,笔试时间不少于45 分钟;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口试,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(专业素养测试要求考生准备10分钟PPT汇报,汇报内容包括:①个人简介、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;②拟从事研究领域前沿进展;③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等。);每生考核时长不少于 20分钟。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(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)者,不予录取。考核全程录音录像。

3.录取成绩计算方式

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、外语水平考核、专业课考核成绩、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。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,计算出录取成绩。录取成绩=(材料审核成绩*10%+(外语水平+专业课考核)/2*30%+综合素质考核*60%)。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考生成绩排序原则同录取原则。

六、录取

(一)学院根据导师招生计划,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、考核成绩,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,按照“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学校研究生部审核。

(二)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
(三)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。拟录取考生如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,将按考生成绩排序补录其他考生。

七、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。

八、联系我们

联 系 人: 王老师

联系电话: 0538-6229741

联系邮箱: hxxy@sdfmu.edu.cn

联系Q Q: 284612213

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
2023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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